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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可将所争议的提起诉讼 【域名争议知识】域名的商业价值和法律性质
2020年10月13日  深圳专利侵权律师

 孙大勇律师,大鹏新区专利诉讼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投诉人可将所争议的提起诉讼

投诉人可将所争议 CN域名提起诉讼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在依据本办法提出投诉之前,争议解决程序进行中,或者专家组作出裁决后,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均可以就同一争议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基于协议

  投诉人可将所争议 CN域名提起诉讼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在依据本办法提出投诉之前,争议解决程序进行中,或者专家组作出裁决后,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均可以就同一争议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基于协议提请中国仲裁机构仲裁。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第四十一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如果在程序进行期间就争议域名提起了任何司法程序或仲裁程序,应当立即通知专家组和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第四十一条第2款规定,如果在程序正式开始之前或进行的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就被争议域名提起了司法程序或仲裁程序,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或专家组有权决定中止或终止程序,或继续程序,直至作出裁决。

  如果专家组裁定将某一域名注销或转移,该域名的注册服务机构应当在裁决公布之日起满10后执行该裁决。但是被投诉人自裁决公布之日起10日内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构已经受理相关争议的,争议解决机构的裁决暂停执行。

  对于暂停执行的争议解决机构的裁决,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视情况作如下处理:

  有证据表明,争议双方已经达成和解的,执行和解协议;

  有证据表明,有关起诉或者仲裁申请已经被驳回或者撤回的,执行争议解决机构的裁决;

  有关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构作出裁判,且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执行该裁判。

【域名争议知识】域名的商业价值和法律性质

域名的商业价值和法律性质 在网络经济的时代,人们通过互联网获取信息、买卖商品和服务、娱乐和休闲、创业和推销等等,而域名就是进入互联网的门户,所以域名就不仅是一个寻找网站地址的技术方案,而且已经成为一个具有巨大商业价值,包含着复杂的法律问题的社会现象。

  域名的商业价值和法律性质

  在网络经济的时代,人们通过互联网获取信息、买卖商品和服务、娱乐和休闲、创业和推销等等,而域名就是进入互联网的门户,所以域名就不仅是一个寻找网站地址的技术方案,而且已经成为一个具有巨大商业价值,包含着复杂的法律问题的社会现象。

  域 名的商业价值表现在: 由于在同一等级水平内的域名必须是唯一的,而顶级域名也是有限的,所以域名资源稀缺。稀缺的东西就有商业价值,所以域名本身就具有商业价值。根据 GreatDomains.com 的报告已成交的最贵域名Business.com为 $7,500,000 ;域名作为企业在互联网上的标记和进入的门户,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商机。

  在域名的法律性质上大家的观点各不相同。有的认为,域名作为企业在电子空间的标志,不仅具有无形资产的属性,而且具有一般的电话号码所不具有的知识产权的属性;有的认为,域名是一种可以集商号、商标为一体的全新的知识产权客体;有的从域名的商标效应方面考虑;有的将之归入商誉;有的明确列为与商标、商号并列的商业标记权;有的侧重于探究域名的唯一性和作为相对有限的资源稀缺性,以此说明其无形价值与知识产权的内在关联。由于域名与商号、商标有着必然联系,一些学者认为其是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在电子空间的自然延伸。